谨以此帖献给一位身处异乡,内心坚强的朋友.
很羡慕现在的移民一代,没有歧视,没有遇到不公正待遇,不会挨拳头,物品柜不会被人撬开喷漆(当然再过段时间你会发觉你的物品柜已经被人砸的连一本书都放不进)
在美的第一年,我甚至开不了口,陌生的不友好环境让人窒息.......爷爷那时候给了我块ROLEX EXPLORER(至今仍不知为何意)他不允许我把她带出这个家......我起初并不喜欢这个冰冷冷的家伙,除了记时(而我当时根本不需要那玩意,我只想赶快回家)别无他用,是的,她一无是处.
我在美国说的第一句话是DBS,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是一句话,是一个缩写O NOT BE SILLY.为此付出的代价我的双眼整整2周无法睁开,是的,太肿了,上了床之后,鬼使神差般的拿出了那块ROLEX,我的眼睛感受到了那微微亮的夜光,黑暗中萤火虫般的夜光(2周之后我发现那夜光其实很亮,只是我的眼睛实在太肿)太美了,实在太美了,看着那夜光我象看到了希望,希望使人憧憬,向往美好的事物,怀着那样的心情我那晚睡的很塌实.......我睡觉的时候把ROLEX戴在手上,用我的体温温暖她,偶尔甚至会和她对话,是的,ROLEX很长时间内成了我的感情寄托,人是感情动物,内心的感情需要寄托.无论物或人.
ROLEX见证了我在美的第一次打架,事实上我把她带在了右手的指骨上,这和九十年代初期香港老大拿砖头机砸人一样好用.......
婚后太太告诉我,在我们第9次约会的时候,我不小心使ROLEX掉到地上,她从我紧张的神情看出我对ROLEX的在乎,更看出我是个懂得珍惜的人.呵呵,那是块老ROLEX,我也记得那个感觉,从早晨朦胧的状态到猛然清醒.......至今仍会将老ROLEX拿出来看看,回忆过去,回忆情感的原点.
写到这里,觉得戴ROLEX打架的那段很没营养,但毕竟是第一次打赢,呵呵.......
最后希望那位朋友能在国外生活愉快,对自己好点,记得吃饭
我的话完了,谢谢 |